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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案件应交纳多少诉讼费用?由哪方负担?
Poun 发表于 2005-6-26 19:52:12

离婚案件应交纳多少诉讼费用?由哪方负担?

www.amky.com

 
 
 

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的规定,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的,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,不另收费;超过1万元的,超过部分按1%交纳。

 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,由原告预交。预交确有困难的,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、减交或者免交。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,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,或者申请缓、减、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,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。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6个月内又起诉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

 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,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。双方都有责任的,由双方分担。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,诉讼费用的负担,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。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,负担诉讼费用。

http://blog.mtpu.com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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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离婚案件应交纳多少诉讼费用?由哪方负担?
未来的诉讼者(游客)发表评论于2007-3-18 17:49:32

我听说诉讼费用需要几百元的是不是有人乱收费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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